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7〕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城管委、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水务局,重庆市市政管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城乡建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068号),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我们研究确定了开展PPP创新工作的重点中小城市名单(附后)。其中,为更好支持中西部地区推广PPP模式,统筹考虑PPP工作基础、项目储备及发展空间等多种因素,经严格遴选,部分省份选择了2个城市开展PPP创新工作。同时,在安徽省与湖南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重庆市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公共停车场领域的PPP创新工作。
各地要切实做好推动落实工作,请组织相关城市,结合当地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和发展需求,尽快筛选一批重点推进的PPP项目,制定完善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项目规划。有关省市要抓紧推进相关市政行业PPP创新工作,制定落实PPP建设项目规划,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及时予以指导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重大市政工程领域 PPP 创新工作重点城市名单
北京市:通州区
河北省:邢台市
山西省:晋中市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辽宁省:本溪市
大连市:金普新区
吉林省:松原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尚志市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
江苏省:高邮市
浙江省:嘉善县
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
福建省:漳浦县
江西省:鹰潭市中心城区,抚州市中心城区
山东省:荣成市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河南省:许昌市
湖北省:钟祥市,大冶市
湖南省:郴州市
广东省: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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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海南省:海口市
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
重庆市:巴南区
贵州省:都匀市,遵义市南部新区
云南省:蒙自市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陕西省:延安市,韩城市
甘肃省:武威市,张掖市
青海省:格尔木市,德令哈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铁门关市,石河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