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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密集培训社会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11-7-22    阅读次数:3987
7月21~22日,2011年第一期湖北全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在武汉举行,来自湖北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200余名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为加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做好2011年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湖北省财政厅决定于近期举办两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据悉,第一期培训班结束后,第二期培训班将紧随其后举行。
  
  据了解,“规范”是此次培训的重点。这一点从培训课程的安排方面可见端倪:《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概论》总论、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文本规范等。此外,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也是培训的重要内容。
  
  为确保培训效果,湖北省财政厅此前已专门下发《关于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明确了两期培训班的三类培训对象:一是拟申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并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定条件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二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即将到期,并符合延续资格有关条件但专职从业人员培训数量未达到文件要求的;三是已获得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但尚未培训的从业人员。
  
  近年来,湖北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培训的范围和效果。今年3月召开的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会议再次重申在政府采购培训上要有新方法,要求各地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在“十二五”期间要利用政府采购协会有计划地开展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积极开展政府采购职业资格管理的试点工作,建立政府采购职业资格管理制度体系,编制政府采购职业资格培训系列教材,并用5年时间把全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全部轮训一遍。据了解,今后在湖北,只有获得“政府采购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才可以从事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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