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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全力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
   发布日期:2011-7-14    阅读次数:3879

    江苏宿迁市招标投标新机制运营三年来,政府集中采购突出创新引领、规范高效,采购规模持续增长,采购行为不断规范,以“管采分离、电子采购、诚信建设、流程管理”为主要特色的宿迁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采购质量,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管采分离”,全省率先。2008年7月,宿迁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政府采购中心职能划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在江苏全省率先推行“管采分离”体制,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着力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竭诚为采购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实现了政府采购管理与具体操作职能的彻底分离。新机制运营三年来,共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910个、预算6.3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5.35亿元,节约资金1.04亿元,节约率达到16.28%。该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特色明显,资金节约率连续三年都位居全省前列,荣获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考核“二等奖”。
  “电子采购”,科技领先。今年以来,宿迁市政府采购工作突出科技创新,研究开发了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处于领先水平的涵盖政府采购全方式、全流程、全用户的电子采购系统,并全面试运行。2011年4月份,分别采取网上竞价、电子反拍、公开招标等多种形式,成功地实施了13个项目全程电子化采购,采购金额达到616.37万元,节约资金141.72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8.69%。实行电子化以后,所有的采购环节全部在系统上运行,采购人实行网上申报计划、监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采购中心在业务上操作全流程电子化,所有供应商实行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报名、网上投标,在开标现场,实行电子解密、语音唱标,评标专家再实行电子评标,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供应商报名信息的绝对保密,实现了开标前投标文件的网上远程递交,减少了人为操作,实现了整个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既促进了公平竞争,又提高了采购效率。通过实行电子化手段,改变了传统采购业务的处理方式,增强了采购透明度,让竞争更加公平,让价格更加透明,切实做到惩防并举,从根本上铲除了产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
  诚信建设,影响广泛。2010年,宿迁市出台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供应商诚信等级制度。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对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及时记录,并分别扣除诚信分。在项目评审中,实行等级兑现评分办法,让诚信度高的供应商更具竞争优势,使诚信低的有危机感。每半年与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联动组织一次诚信等级评定,先后对13家供应商调增了诚信等级、7家供应商降低了诚信等级、18家企业给予了诚信扣分。实行评标专家“一标一考”和“准入清退”制度,对多次不参加评标培训的、知识老化的,终止其评标资格;对考试不合格的,暂停其三个月至一年评标资格。会同市财政、监察部门加快出台《宿迁市采购人诚信管理办法》,积极构建包含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引入公开的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
  流程管理,节点控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事前纪检审核、事中联合审批、事后监督履约的全过程监督机制。采购单位在招标采购前,必须填写《增加固定资产招标及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表》,并由所在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审批备案,让所有采购人不能随心所欲、让履约验收的专家说了算,切实规范采购人、供应商、评标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对于重大政府采购事项实行联合审批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后期管理,随机抽取专家参与履约验收。创建具有宿迁特色的“流程管理节点控制”管理模式,建立《政府采购项目责任管理流转单》,记录考核项目实施中的25个作业点,做到单随项目走,每点有记录,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标书制作、重大事项审批、项目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5个重要关节点强化控制,切实促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管理精细化。
  阳光高效,服务大局。对全市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实行“源头管理”,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对重大、紧急的采购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成立了重点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小组,优先安排开标场所,不分节假日,全天候提供开评标服务。先后对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市CNG城市公交车、全市二类疫苗等50余个采购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确保了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采购任务。如市级预防甲型H1N1流感紧急采购系列项目总预算480万元,经过公开竞争,实际采购金额371万元,节约资金109万元;该市分两批采购的154辆CNG城市公交车项目,累计节约资金800万元,严密的组织、规范的操作、高效的服务,得到了各级领导、采购各方主体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信息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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