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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如何告别高价
   发布日期:2011-6-22    阅读次数:3791


  近年来,在政府采购中,出现了一些操作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比如,媒体曝光的“高价采购”、“奢侈采购”,对代理机构监管不力,有的评审专家随意性较大,一些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十一五”时期,全国各级财政部门累计受理政府采购问题投诉3262起,处理2033起。财政部先后公开处罚了4名评审专家、14家供应商和1家代理机构。

  今年,江苏省南京市在政府采购中引入“网上竞价”机制。平台开通5个月间,9类产品共成交1493次,成交金额1814万多元,节约预算成本254万多元,节约预算12.29%。

  引入竞争,系统默认价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记者了解到,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招标周期一般是三个月或半年。而市场上产品更新换代快、价格下降快。当市场价格下降,供应商还按中标价格供货,“政府采购的商品价格高”的情况往往由此产生。

  今年1月1日,南京市财政局推出“协议供货网上竞价平台”,对电脑、相机、打印机等9类协议供货产品实施二次竞价。“核心就是引入价格竞争”,南京市财政局副巡视员钟浩介绍,网上竞价平台是在协议供货中标价格的基础上,由采购人在网上公布采购需求,供应商在网上参与竞价,在规定的时间和次数内,系统将默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推荐给采购人确认。

  网上竞价分为单品牌比价、多品牌比价和多部门团购3种形式。钟浩介绍,三种方式中最主要的是多品牌比价,9类商品中有6类需要采取这种竞价方式,其原因一是保证充分竞争,二是规避单品牌潜在的价格同盟因素。

  记者在网上竞价平台上看到:南京雨花台区财政局采购3台电脑,引来了7家供应商前来竞价。经过10次报价,最后一家公司以4500元一台的最低价胜出。3台电脑的预算价为14637元,而最后的成交价是13500元,网上竞价节约了1100多元。

  买卖双方“背靠背”,竞价前不知彼此信息

  “网上竞价”形式上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但也存在供需双方获取彼此信息后进行幕后交易的可能性。怎么防范?

  南京的做法是“背靠背”:采购方、供货商和管理方互不知道彼此信息,直到竞价成功后才揭晓各自信息。

  网上竞价平台上,采购方在公布采购需求时,只公布商品名称、规格、售后服务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无法公布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而对于竞价的供应商来说,也只能发布自己报的价格等基本信息,不能公布企业名称、联系人和电话等。

  财政、监察等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等操作机构也同样无法看到上述信息。当着记者的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点开一项投影机的采购信息,只看到有3家竞价,却看不到采购方和供货商的具体信息。

  据了解,南京的这个系统设置了全程留痕、动态监管等功能,任何人任何一次网上比价记录都将保留15年。采购人、监管、监察部门均能还原每一次历史采购记录,便利了以后解决争端,也方便了纪检监察部门今后的针对性办案。

  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等级高低随表现变化

  网上竞价平台开通后,为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管,南京市建立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采购方、监管方可对协议供货商网上竞价活动的诚信状况进行评价。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诚信评价结果将自动转换成“诚信指数”(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供应商可保留参加网上竞价资格,低于一定分值将失去网上竞价资格。平台开通5个月来,有9家供应商因服务不到位等原因被警告,29家供应商则因为表现良好而提高了诚信等级。

  南京市财政局介绍,今年下半年,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又有7类产品将进入网上竞价系统,包括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等。南京市协议供货网上竞价实施范围也将覆盖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共1200多家,市属国有企业也将纳入网上竞价的试点。南京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龙翔介绍,南京正在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的新机制,网上竞价并不是此次改革的终点。
 
   【链接】

  全国政府采购

  5年节约4000多亿元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一五”时期,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5年的292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422亿元,年均增长23.5%;累计节约财政资金4000多亿元。

  【观点】

  专家认为

  预算公开力度应加大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认为:政府采购必须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作;必须保证竞争主体准入的公平性,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必须公正地对待所有的供应商,供应商的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标准要一致。

  目前,政府采购法制建设滞后于采购实践的需要,《政府采购法》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应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的公开力度,“高价采购”、“奢侈采购”才能被遏制在萌芽状态。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

  加强标准化建设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的衔接,加强采购流程和采购文件标准化建设,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诚信体系,以制度规范评审专家行为。

  同时,加强代理机构资质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信息统计制度,保障和促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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