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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扩大公开招标比例
   发布日期:2011-5-3    阅读次数:3903
   今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为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过程监管,结合政府采购实际情况,降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减少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方式运用,逐步提高公开招标比例。

  在采购事项审批中,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除统一型号、统一规格的通用类货物外,对采购限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如遇紧急采购事项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需填报政府采购重大事项申请表报主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实施。

  该市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对采购方式运用严格把关监督,科学合理地选择采购方式,既为供应商提供了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同时也规避了政府采购的风险,进一步推动了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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