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重庆采购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种“三段式”全方位政府采购监督覆盖模式有效扫除了政府采购活动监管盲点,使得各环节规范化程度大幅度提高,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事前:保证需求和评标规则公平
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开展之前,重庆采购处将监管重点放在招标文件的合法合规和采购人需求的公平公正上来。2010年,《重庆市政府采购货物类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试行)》出炉,对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格式、条款、评标标准等进行了统一规定。标准文本的使用大大提高了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效率和透明度,解决招标文件编制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谨、随意性较大问题,提高公平、公正性,也便于监管部门对招标文件的监督检查。
除此之外,重庆采购处对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进行严格把关,要求预算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前,由重庆财政局对标书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对外发布。
据统计,2010年全年,重庆采购处纠正违规要求供应商出具投标特别授权函和服务承诺函、采购人带有倾向性意见、评标标准不细化、分值分布不合理等相关问题357个。
事中:规范招标采购全流程
利用电子化手段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是重庆采购处2010年的新举措。他们要求每个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过程,均有电子音视频监控,在纪委、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全过程监督下进行。与此同时,重庆采购处还严格制定投标、评审、监督等工作纪律。
除了使用电子监控手段,重庆的政府采购项目还启用了电子化采购方式。为避免评标过程受到人为干扰,重庆采购处要求规格、标准统一的货物以及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采购项目全部实行网上询价。在此基础上,公开招标等其他采购方式也实现了电子化评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网络设备作为第一个网上招投标项目,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圆满完成了整个网上招投标和评标、定标过程。
如今在重庆,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公开评审结果及专家名单,旨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专家评审。
事后:认真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
重庆全市2010年共受理投诉26件。处理投诉25件,处理结果为:维持原有采购结果10件、改变原有采购结果8件、重新组织采购7件、自动撤诉1件。其中,市本级受理投诉13件、处理驳回上诉10件、作出废标处理1件、作出处罚决定1件、取消投诉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