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的建议下,去年以来永川区相关部门出台了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和审计实施办法,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针对投资控制难、投资监管难等问题,永川区检察院及时会同该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永川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永川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同时,永川区还专门设立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根据两个《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报经评审中心评审后,才能启动招标程序,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则要及时将评审报告、对审计中发现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况及时书面移送检察院预防部门。这些机制的建立,既防止了投资项目出现高估冒算、报小建大、损失浪费、擅自增加投资等问题,又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
评审中心运行一年多来,对报审总金额达20.92亿元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评审,审定金额15.52亿元,审减金额5亿多元。(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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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政府投资项目先评审后招标
发布日期:2011-4-26 阅读次数: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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