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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诚信评价不合格企业可取消两年投标资格
   发布日期:2011-4-12    阅读次数:3954

    4月8日,中山市住建局副局长甄红玫、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林健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梁伟雄等走进周五民声直播室,与市民互动交流。甄红玫透露,2008年至今,该市完成工程招标2021项,节约资金达25亿元。
    三年工程招标节约资金达25亿
    林小姐:1998年,中山市成立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不知道十多年来其运作情况如何?
    甄红玫: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开展全市工程招标投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至今,已完成工程招标项目2021项,建筑面积817万平方米,工程造价近230亿元,节约资金达25亿元,并受理和处理招标投标投诉88宗。
    累计扣分超40可取消两年投标资格
    周先生:市场上有一些企业不够诚信,影响整个建筑行业的声誉和发展。对于这些不诚信的建筑企业,不知道有没有一个惩罚的办法?
    甄红玫:《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招投标当事人(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招投标从业人员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不诚信行为的内容、采集方式、认定标准、公布方式、公布期限、诚信评价的扣分标准以及诚信评价结果的应用等内容。施工企业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认定,即被扣取相应分数,累计扣分超过40分的,即作诚信评价不合格,被取消一至两年参加招标工程的投标资格。其余单位按诚信评价分值高低分为五个等级,可在工程招标投标中获得相应的加分。
    招标不能指定某品牌后投标报价
    吴先生:我校近期拟进行教学楼装修招标。据了解,现时市场上的装饰材料五花八门,同一规格材料有很多品牌,喊价相差很远,如不指定材料品牌,投标公司中标后可能拿一些价格低廉但质量较差材料来施工,可否指定一个品牌,使我们有个保障呢?
    林健强:不可以指定一个品牌让投标单位报价。根据国家七部委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六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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