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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指南》规范政采全流程行为
   发布日期:2011-3-30    阅读次数:386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政府采购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规范政府采购奠定了制度基础。

   “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历时2年,经过精心筹划及多轮的调研、论证,最终出台了这本《政府采购工作指南》。”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黄明锦介绍说,《指南》共分7大部分,包括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参与各方的行为规范,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及采购文件规范,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活动评分办法及案例,政府采购活动记录文件规范,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文件规范。全书共计20多万字,涵盖了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采购文本等各个环节和各方当事人,是广西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出台的最为完备的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指南》,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召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题研讨班,并对《指南》的宣传、贯彻作了部署及动员。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南》的制定标志着广西政府采购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迈出重要一步。通过制定《指南》,全过程指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加强全区的政府采购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至此,广西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使《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实施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的良性发展态势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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