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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用强硬制度治理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
   发布日期:2011-4-1    阅读次数:3988

    3月30日上午,渝北区政府召开全区招投标管理工作会,专门安排部署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会议由分管招投标工作的渝北区副区长张德宽主持,该区政府区长黄玉林、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宗华及区纪委书记陈立民分别就招投标管理法规制度及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渝北区级各部门、各园区、各镇街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及经办人员和部分预选承包商、招标代理机构、两江新区在渝北国有公司负责人和社会监督员共计400余人参加了大会。

    这是渝北区有史以来首次就招投标管理工作召开全区性干部大会,是为贯彻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3月25日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关于认真治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问题的讲话精神和落实市纪委“三项行动”治理召开的。会议认为,随着两江新区开发建设的加快,工程建设量增大,招标项目不断增多,对渝北招投标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该区各级各部门必须把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行为、强化监督作为预防招投标工作领域腐败的根本抓手,下功夫抓紧抓好。会议通报了渝北区近两年招投标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通过强有力的治理和规范,努力使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率提升到95%以上,力争100%。

    渝北区区长黄玉林强调必须用强硬制度治理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必须坚持“四个一律”和“六个不准”,即:所有限额以上无法定理由项目一律公开招投标、所有项目一律进场(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所有项目一律实行交易鉴证和合同备案、可变更招标项目一律按程序报经渝北区政府常务会审定;不准任何渝北区领导个人批示同意招标方式、不准任何单位编造理由规避招投标、不准财务部门向无交易鉴证的合同项目拨款、不准招标项目超过合同金额、不准延缓项目招标前的前期工作。会议同时印发了《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发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渝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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