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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洛市从三方面着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发布日期:2011-3-15    阅读次数:3809
    今年以来。陕西省商洛市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截留挪用、胡支乱花,工程质量不高、事故易发频发,信息不公开、诚信度不高等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深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重点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及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着力解决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建设管理不规范、工程进展缓慢、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单位负责人和主管、监管部门的责任。对问题整改情况实行挂牌销号。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规范工程建设决策行为,围绕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规划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平台,将各类建设项目交易及物资采购、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和国有产权交易全部纳入,统一监管。按照全国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评标专家库。完善招标、投标、评标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招投标监控体系。制定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办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主体、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行为。探索建立各类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及共享利用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审批、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建立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严肃法纪,深挖细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重点检查和暗访检查工作力度,多渠道收集、挖掘案件线索,协调各方力量,深挖细查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等谋取私利、索贿受贿案件。严厉查处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在工程规划、立项审批中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案件,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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