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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政府采购各环节人员全部纳入监管体系
   发布日期:2010-8-25    阅读次数:3928
政府采购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辽宁省的做法是,充分发挥好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工作由节约资金为主向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向转变。这是辽宁省财政厅副厅长聂少林近日披露的。

  据悉,为了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的调整转向,辽宁省决定分三步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出成果。为了实现这一工作目标,他们主要抓好三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明确各利益相关方面在促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法。研究制定支持重点产业中具有核心竞争力企业和自主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和大型国有商业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方法,促进政策功能法规体系有序、健康发展。

  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是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会同集中采购机构及有关部门定期举办大型宣传讲解活动,帮助企业了解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二是及时通报政府采购信息。三是改进企业投标(报价)技巧,以有效地提高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标(成交)率。

  重点强化预算资金的分配管理。主要是对采购单位申请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的预算项目,优先立项、优先安排资金;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采购计划,采购部门不予审批;对拒不执行采购政策规定的采购项目,不予付款。

  据介绍,为了搞好政府采购工作的转变,辽宁省有关方面今年已在制度建设和技术手段两个方面做了充分准备。一是以制定刚性制度为基础,拉开监管大网,将政府采购各环节、各参与者全部纳入监管体系。今年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代理机构管理细则、评审专家管理细则、评审专家分类标准等相关规定将陆续出台,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都将逐步纳入该体系。二是发挥省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监管作用。此平台在已平稳运行半年的基础上,已于7月1日全面正式开通。省直政府采购的全过程与预算和国库对接,从而建立起全方位的动态的管理体系,并逐步向省内各市推进。该平台对采购计划申报、采购形式确定、采购方式审批、交易流程、专家抽取、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实行电子化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能够发挥采购管理各环节畅通、操作功能完善、运行程序公开、交易形式统一和评审科学的作用。预计到明年,辽宁省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到2012年,辽宁省政府采购工作改革的成果将初步显现。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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