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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检察建议为招投标市场把脉
   发布日期:2011-1-6    阅读次数:3930
      2011年1月4日,冠县检察院预防科的干警顾不上洗去节日的疲劳,便参与了一场特殊的招投标,为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复诊”。 

  2008年以来,冠县每年的政府采购和政府工程招标额逐年上升,通过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招标、采购的金额已达数亿元之多。2010年11月27日,经分管副检察长批准,预防科的干警对招投标市场进行了预防调查,多次参加了开标现场,发现招投标市场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于是,2010年12月10日,冠县检察院结合调查报告,为采购办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一,从管理体制上寻突破,目前采购办既是招投标的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又是招投标的操办平台,要尽快建立分工负责、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招投标工作体制;二,从硬件建设上促提升,建立功能完善的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三,从人员配置上强队伍,一方面要尽快增加办公室的人数特别是高学历员工的人数,另一方面,加快冠县评标专家库的组建,确保评标专家的数量和评标水平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四,从制度建设上找亮点,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杜绝“围标、串标、买标、挂靠”现象的发生;五,从法制观念上严要求,提高员工依法行事的素质,更好的履行依法招投标的能力;六,从外部监督上抓全程,要逐渐把监督从开标现场引入到全程中去,实现检察预防招投标提前介入机制。冠县采购办接到检察建议后,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体员工会议深入分析原因,研究部署落实,及时把整改报告回送至检察院。 

  2011年元旦假期刚过,冠县检察院预防科的干警又对照检察建议和整改报告的落实情况,对我县招投标市场进行了检查,发现运作明显更规范、程序明显更合法、管理明显更科学,对采购办的落实情况给与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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