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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采购“奢侈化” 立法亟待完善
   发布日期:2011-1-25    阅读次数:3921

    近日,一系列地方政府“奢华采购”事件正在网络发酵。针对地方政府部门频频出现的采购“奢华化”的倾向,专家认为及时完善《政府采购法》和《预算法》是当务之急。

    当事者回应

    26日,一篇网络帖子披露了黑龙江省公安厅采购一台笔记本电脑要花41000元。这台天价笔记本电脑并不“孤单”。12月15日,辽宁省抚顺市财政局公布的招标公告指定了7台市价2300元的苹果iTouch4当U盘,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贵U盘”。

    近日,一篇关于“苏州交警采购21台5999元的iPhone 4做警务通”的帖子也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另据报道,由于引发争议,该采购项目无人投标,目前“暂且搁置”。

    尽管上述事件仍待查清,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年终突击花钱的做法早已引起各方关注。

    曾多次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呼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严义明律师昨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方面,首先,政府预算在年初就会做好,在年末时不用完的话,第二年预算很有可能缩水。其次,中央四万亿预算的出台使得很多项目经费相对比较宽松,在刺激经济的同时,一些基层政府也因此钻了空。

    而就上述事件而言,在网友的一片质疑声中,这些事件的“当事人”也给出了回应。苏州市交巡警支队于12月24日召开新闻通气会,称苏州交警支队正在试运行“警务移动视频指挥调度诱导系统”。而iPhone 4作为目前先进的移动终端,有着其他移动终端暂时无法替代的唯一性和先进性。

    而针对“天价U盘”,抚顺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李国强否认了“故意违规”的说法,承认是采购人员业务不精导致低级失误。目前,该网上招标公告中涉及的7台苹果iTouch4采购计划已经全部取消。

    制度缺失令监督“不给力”

    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何俊志告诉本报记者,这一系列的政府采购奢侈化案例其实也与2002年通过的《政府采购法》的漏洞有关,当初制定该法与配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有关,故而立法有些仓促,不够严谨。“比如法条中对于采购条件、采购范围设置不够明确,对于采购的门槛也设置过高,这导致能够参与政府采购的商家数量不多,这样过程就很难充分透明。”

    此外,何俊志认为《预算法》目前也有瑕疵,因为现实中,人大或者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对于预算的监督主要是“事前监督”,着重于预算编制过程中的把关,但是对于执行预算以及决算的关注力度不够。

    严义明律师也认为,审计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方面的监管,制定采购合理化的相关制度,完善政府采购方面的监管系统。

    “这些制度的漏洞,就会发生鼓励政府部门采购奢侈化的现象,因为支出膨胀是政府机构的天然冲动。”何俊志认为,关键还是在于及早地修订法律。

    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呼声由来已久。

    “据我了解,《政府采购法》也已经启动修法准备,目前进入修法影响的调研阶段。”何俊志认为,这些引起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应该成为促成上述法律积极修改的动力,并且加速推动政府采购和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的透明化。

    国务院法制办曾于今年初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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