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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建统一电子招标和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11-2-12    阅读次数:2426
      四川省政府网站2月11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案》。该方案由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试图解决目前招投标中存在的人为因素干扰大、评标专家操纵招标结果以及政府采购价高质次、过程不够透明等突出问题。

  根据该方案,我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逐步实现网上投标、电子辅助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等,实现通用货物政府采购“全覆盖、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同时将搭建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采购)信用记录平台,实行所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违规处罚信息等统一发布、及时公开。

  统一管理

  新建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针对当前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分散、管办不分的问题,我省将建立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新的“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与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实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程和统一现场管理。

  我省将进一步健全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做到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在省发展改革委增设“招标投标管理处”,对外挂“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加强监管力量,同时在省监察厅内设“招标投标监察室”,加强对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监察。

  严格审查

  成立项目招投标复审委员会

  网上投标、电子辅助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将渐成常态。我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平台,以解决招投标中存在人为因素干扰大、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操纵招标结果等突出问题。同时,通过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即“网上超市”),实现通用货物政府采购“全覆盖、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的目标。目前,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建设已启动。

  我省将探索建立工程项目评标复审机制,成立项目招投标复审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和结论进行复核和审查。参与复审的人员将采取随机方式确定,并实行严格的廉政承诺制度。该机制将首先在省重大项目中试点。

  信用管理

  实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今后将被记录在案并在全省统一的平台上 “曝光”,还可能面临市场禁入。我省将推动全省招标(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惩处力度,通过与全省统一的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的无缝对接,实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招标(采购)信用管理制度。

  统一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招标(采购)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也将建立,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形成互联互通的信用共享机制,并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禁入机制,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将统一发布、及时公开。我省还将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招标(采购)、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以及规避招标等行为,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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