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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考核社会代理机构时间表出炉
   发布日期:2011-2-16    阅读次数:2314
    2011年1月至8月,浙江省将分5个阶段对取得审批资格达到2年以上的省内(不含宁波)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以及在浙江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外地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行考核。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浙江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取得审批资格达2年以上的省内(不含宁波)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以及在浙江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外省(市、自治区)代理机构进行考核。《通知》明确,今年的考核工作共分以下5个阶段进行:1月-2月为宣传部署阶段、3月为考核准备阶段、4月-5月中旬为考核实施阶段、6月为考核复核阶段、7月至8月为整改总结阶段。考核内容主要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机构队伍、制度执行、业务操作、规模绩效和社会评价等5项内容。其中,对于各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取上述5项中的制度执行、业务操作和社会评价3项进行考核,每项考核分数与总公司的该项考核分数取算术平均分,作为总公司的最终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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