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招标投标监察室”,建立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四川省政府网站昨日发布招投标新规,提出将建立全省统一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和招标(采购)诚信体系,并将调整省级部门的机构设置,意在加大对招投标领域的监管和惩处力度。今后若有单位跨越“雷池”,即便是“一地受罚”,也将在全省范围内“处处受制”。
意在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政府网站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案》由省监察厅、省发改委和省法制办联合制定,以期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通过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有效解决当前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法制办工交处处长王勤昨晚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省法制办参与了方案的起草。
方案显示,为加强对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监察,省监察厅内设机构中将新建“招标投标监察室”,与省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解决省招监办执法主体缺失问题,依法加强对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履行招投标监督执法职责的行政监察。省招监办将成为省招监委的办事机构,其主任由监察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监察厅分管副厅长和招标投标监察室主任兼任。
四川还将成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与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新的“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成为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原则上实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程、统一现场管理,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分散、管办不分等问题。
此前的省政府机构改革已在省发改委增设了“招标投标管理处”,对外挂“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目的同样在于加强监管和协调。
电子采购平台目前已启动建设
成都商报记者从方案中获知,四川将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平台。前者将成为政府采购的“网上超市”,力图实现通用货物政府采购“全覆盖、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解决当前政府采购周期长、价高质次、过程不够透明以及容易产生腐败等问题;后者则可逐步实现网上投标、电子辅助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等,以求解决目前招投标中存在的人为因素干扰大、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操纵招标结果等突出问题。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将分别由省发改委和财政厅管理,各自独立运行。目前,电子采购平台已启动建设,电子招标系统也将加快建设。
建诚信体系一地受罚将处处受制
方案还提出“尽快”建立全省招标(采购)诚信体系,并通过与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的无缝对接,实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招标(采购)信用管理制度,发挥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的作用。为此,省发改委、财政厅等7部门将相互配合,制定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府规章或政府规范性文件。这些规章或文件将对投标企业(供应商)、中介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标专家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明确的界定,提出处罚的依据、市场禁入的标准及激励守信的措施等。
依托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四川还将建立统一的招标(采购)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省住建厅和财政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监察厅、交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及省检察院等,尽快建立各自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并在统一的公告平台上发布,形成互联互通的信用共享机制,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禁入机制。
此外,为提高招投标效率、杜绝人为因素干扰,四川将试行国家投资项目规模标准以下随机比选办法,适用于全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单项合同估算价施工200万元以下、勘察设计服务50万元以下、监理服务50万元以下、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以后随国家新的招标规模下限进行调整),采取随机比选的办法,实行资格后审,确定中标人,当即签订承包合同。该办法将在省代建项目和几个市(州)试点后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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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招投标新规将建政府采购“网上超市”
发布日期:2011-2-16 阅读次数: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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