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招考招聘、重要人事任免、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的有效监督,山东省武城县纪委(监察局)今年实施了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告制度。
制度规定总造价在30万元以上 (含3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国有产权交易和国有资源开发权出让、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的出租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或转让处置、部门单位招考招聘工作人员、股级干部的任用或聘用、双向述职述廉会等12种情况必须要事先预告。预告内容包括监督事项内容、监督时间地点和监督建议3个方面。制度要求有关单位应提前3个以上工作日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事项预告表》,纪检监察机关则须及时将审阅意见向有关部门反馈。对逾期不报而擅自开展活动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活动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0多个预告项目进行了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