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投资项目的不断增多、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如何把工程项目建设成为廉政工程、阳光工程、合格工程,瓮安县提出把握好“四个严”不断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
一、严格工程源头管理
从项目可研、立项批复入手,按照贵州省长第116号令,要求达到规定标准的一律进行公开招标。严把预算审核关,严禁暗箱操作,严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减少或杜绝串标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招投标履约考核
针对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挂靠、借资质等问题,对违反招标文件规定,不履行承诺约定的,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或全国的招标网上公布,上黑名单。在实际考核过程中,一是对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到位情况进行审查;二是实行招、管分离,分散招、管权力,明确各自职能。
三、严格工程计量和质量进度管理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管理队伍,必须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对重大工程计量、变更及隐蔽工程等必须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四、严格工程验收
项目建设完工后,项目业主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成立工程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项目业主及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整改不到位或不符合要求的,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