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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力推“阳光政务” 招投标信息上媒体公布
   发布日期:2011-3-10    阅读次数:3651
    从3月9日起,昆明市招投标信息除在指定网站公布外,在昆明市委机关报《昆明日报》专设栏目向社会公布。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监办”)在权威纸媒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扩大公众知晓率,倡导并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招投标工作,此举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009年以来,昆明市力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在“阳光政务”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扩大公众知晓率,使昆明招投标工作更加透明,“市招监办”决定,从今天起,和昆明日报社联合在《昆明日报》开辟“昆明招投标信息”、“昆明招投标中标公司公示”等栏目,对昆明招投标项目、中标公告、流标情况等进行公示。

  同时,“市招监办”还将陆续在《昆明日报》对《昆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不良行为惩戒办法》等有关招投标的管理规定进行大力的系列宣传。

  昆明市纪委常委、市招监办主任张洪安介绍,招投标工作属于公共资源管理范畴,在公共资源管理这个平台上,招投标占据了差不多三分之二的比例。长期以来,昆明市十分重视招投标监管工作,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等客观原因,许多企业对招标投的管理、流程等了解不全面,需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特别让招投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进一步提高对招投标管理的认识,有利于更进一步规范昆明招投标工作。

  张洪安说,在加强宣传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同时,“市招监办”通过《昆明日报》发布招投标信息,扩大消息传播范围,能更好地告知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并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严厉打击借用资质的围标、串标行为,杜绝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实现“招真标,真招标”,他说:“我们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招投标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昆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保护各方权益不受侵害。”

  “市招监办”此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高级工程师游翀表示,“市招监办”在纸媒上公布信息是招标管理工作上的一种进步。网上公布是一种办法,但其覆盖面有限。而《昆明日报》有广泛的读者和权威性,选择在昆明主流媒体上公布招标信息,能扩大知情人群,使招投标更加公平、公正、透明。而此举也对评标专家提出了高要求,会促使专家在评标时比以前更加认真。

  昆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向浩旭认为,“市招监办”此举能扩大招标、中标的社会知晓率,让更多的人了解招标的程序是否公正,让更多的投标方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并参与投标,利于招标人找到优秀的投标人,也利于投标人找到适合自己的项目。他说:“这是政府服务功能提升的一次体现”。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晖认为,在纸媒公布招投标信息能加强代理机构的工作计划,是一件好事。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强则表示,作为投标方,中铁二局经常要从特定网站上才能得知招投标信息。现在在报纸上公示,既可以扩大投标人的消息渠道,又能避免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将给予投标方更公平、公正的机会与平台。

  云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金子强认为,以前“市招监办”通过网络公布招投标信息是公平、公正的体现,但其覆盖人群有限。现在把纸媒和网络联合起来,能提高公众知晓率,是昆明“阳光政务”创新升华的体现。他说:“只有把知情权这一基础做好了,才能维护好公众的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昆明日报》是有影响力的媒体,其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很高,‘市招监办’将网络公示和有影响力的纸媒公示结合起来,是使招投标公平、公正、透明最广泛、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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