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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敖汉旗创新工程采购评审方法
   发布日期:2011-3-8    阅读次数:3690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共完成工程类采购94批次,完成采购预算3.8268亿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3.3581亿元,节约资金4687万元,节支率达12.25%。一个县级政府采购中心的工程类采购能达到如此的规模,一方面靠的是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另一方面更得益于新的评标方法在评标过程中发挥的巨大作用。

  采购中心自成立以来,工程类采购一直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实现最佳的采购效果,采购中心对工程类采购评标方法进行了探索与创新,前后经历了最低评标价法、经评委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和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三个阶段。

  最低评标价法虽然保证了中标价格最低,能够节约大量的财政资金,但最低评标价法却给中标人增加了投标风险,也给招标人在管理上带来诸多不便。部分投标人为了谋取中标,故意压低投标报价或围标、抢标,诸如此类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低价中标无法保证工程质量或在低价中标后通过工程变更的形式达到增加工程造价的行为,不但没有节约财政资金,还使工程造价越来越高。

  2008年,采购中心在总结最低评标价法优缺点的基础上,推出了经评委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在开标时,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工程造价人员进行现场评审,确定工程成本基准价,投标人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的为中标人。但是,采用该办法评标时易出现人为干扰因素过多的现象,且评标过程费时费力,已无法适应现阶段工程采购的发展。

  在此基础上,2010年采购中心推出了新的评标方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此方法主要程序为:采购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对财政评审价格进行详细分析,确定下浮比例,作为已审定的合理工程造价即中标价。邀请评标委员对潜在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严格审查,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现场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招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进行审核,投标文件通过审核的投标人为合格抽签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同时,在抽签过程中从两种抽签方式中随机选出一种来进行抽签,以此确定中标候选人。此方法的重点是严把工程造价关和资格审查关。此方法经采购中心一年来的试用,取得了良好的采购效果。在全年工程类采购过程中,未出现一例因评标方法而出现异议的投标事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一是价格合理,提高了投标人的投标积极性。经各部门统一确定的合理工程造价是在工程成本价基础上给投标人预留出一定利润空间的价格,任何投标人只要同意此价格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均能机会均等地进入最后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环节。而确定的合理工程造价既保证了中标人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又降低了投标人的投标风险,从而提高了投标人的投标积极性。

  二是减少变更,给招标人工程管理带来便利。将财政评审预算书和合理工程造价一起载入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使投标人可以清晰地了解财政评审预算书中具体工程量和各单项价格,从而可以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水平和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来确定自己的利润空间。同时,财政评审预算书中的各项单价也是指导中标人进行工程变更的依据,避免了中标人在工程变更中钻空子的情况发生。

  三是严格审查,避免挂靠、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在资格审查时,各投标企业所递交的申请项目班子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接受询问,且在抽签环节必须由项目经理亲自进行抽取,同时中标的项目班子人员证件由建设主管部门严格管理,施工途中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更换项目班子人员。此项举措给有围标、串标想法的不法分子以沉重的打击,避免了挂靠、围标、串标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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