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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着力构建招标投标大监管工作格局
   发布日期:2011-3-8    阅读次数:3820
    在近日召开的宿迁市招标投标工作会议上,针对招投标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实际,宿迁市政府明确要着力构建以法制办牵头,招管办为主体、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纪检全程监察、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监管格局。

    切实打破招投标管理是招管办部门自身事情的思维定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将招投标工作作为源头治腐、防腐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坚决杜绝虚假招标、应招不招、场外交易、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招投标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

    招投标管理部门切实担负起市场统一监管的职责,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管理,积极支持和配合招投标管理工作;审计部门充分发挥在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审查作用,特别是要提前介入,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把关。各级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形成执法监察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合力。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各级招投标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排查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我市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使其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要求宣传舆论部门大力宣传招投标工作,为招投标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让广大群众了解招投标工作,主动参与和支持招投标工作,为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进一步强化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等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加大管理力度,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强化统一市场、统一平台、集中监管,使招投标项目做到应招标的尽招标,应进场的尽进场,为政府和群众节约更多的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全市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促使招投标行业风清气正,进一步打造更加鲜明的招投标管理“宿迁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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