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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组织 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开展环境形势会商
   发布日期:2019-12-6 10:24:30    阅读次数:43061

生态环境部组织
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开展环境形势会商


12月3日,生态环境部组织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开展环境形势会商。营口、吕梁、惠州、锦州、昆明、乌兰察布、普洱等7个水环境达标滞后城市政府负责同志表态发言。大同、长春、沈阳等3个水环境改善先进城市交流经验。翟青副部长出席并总结讲话。

会商意见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持续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明显改善趋势。2019年1-10月,全国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5.4%,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3.2%,同比减少1.9个百分点。一批城市成功退出了“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行列,参加会商的城市数量越来越少,由今年一季度的40个和上半年的18个,减少到现在的7个。

会商意见强调,全国水生态环境虽然总体向好,但成效并不稳固,依然面临很多困难与挑战:部分地区水环境目标任务严重滞后;长江及渤海攻坚战消“劣”任务仍需巩固;黄河中下游水污染治理迫在眉睫。

会商意见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水生态环境保护和达标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做好劣Ⅴ类国控断面治理工作,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坚决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在抓工作过程中,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针对工作滞后地区加强督导,压实有关地方主体责任,并会同有关部门及地方科学编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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