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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上中标单位竟从未参与投标
   发布日期:2011-5-19   
花300多万开垦的耕地不长庄稼

  沈大海本来以为,自己靠“关系”拿下了一笔稳赚的生意。

  可是,这个原来在绍兴老家做装潢生意的小老板,东拼西凑投下400万元以后,其中的100多万血本无归。

  2009年,沈大海交到一位“有背景”的朋友严益道,说要给沈介绍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那就是“垦造耕地项目”。

  任何一个地区的城市发展,都需要土地。为了守护18亿亩耕地“红线”,国家实行“占补平衡”政策。也就是说,占用多少耕地,就要开垦同数量土地用于耕地。这就是“垦造耕地项目”的来源。

  严并未食言。最终介绍了临安於潜镇祈祥村东村垦造耕地项目给他。把小山包刨掉开垦出200多亩“耕地”后,沈大海总共投入400多万元。本来,项目结束后,沈大海可以从东村手里拿到国土局拨下来的款项,而据沈大海说,严曾许诺:“保证你能赚50万元”。但是,至今,他连老本都拿不回。

  到底是怎么回事?经过多日调查,记者发现,事件本身疑点重重。

  第一,国土局为祈祥村东村垦造耕地项目招标时,相关文件表明中标的是临安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但是,六建董事长却对记者称,从未参与此事,相关文件上的签名是假的。

  第二,沈大海所造出来的耕地,当地老百姓都说,这地种不了东西。这样的耕地,为何能顺利通过验收?

  第三,国土局下拨给东村的项目款项,其中至少有86万,有确凿证据证明是落入了严益道手里。跟六建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他,又是以什么身份拿到钱的呢?

  疑点一

  开垦土地与占用土地“质量相当”?

  记者调查:

  新开垦的耕地不长东西

  让我们再回到2009年。

  严益道先后介绍了临安龙港、湍口等垦造耕地项目给沈大海,但沈嫌山高路偏,开垦成本太高,并未承接。严又介绍了临安於潜镇祈祥村东村垦造耕地项目,并声称拿到了该项目的建设权。

  期间,沈大海给了严益道100多万元,“他说投招标需要押金,拿走70多万元;赔给村民的青苗费,30多万;交给六建公司的"管理费"七八万;还有其他费用10多万。”

  村里给的土地,是些小山包,种满竹子。沈大海开着挖土机进去,把小山包刨掉,平整出土地200多亩,花掉340多万元。工程结束后,沈大海通过祈祥村的会计,从镇政府手中拿到200多万元。但这也就是他全部所得。跟严益道原先许诺的“稳赚不赔”,相差甚远。沈大海愤而拨打了时报电话。

  记者近日专程赶到东村。沈大海开垦出来的土地,周围是些小山包,有着青翠的矮树、灌木,偶尔还能见到其间夹杂着坟包。新垦的土地上长满荒草,还有些已经枯死的玉米秆子。沈大海说,是他种下的,“想多拿点青苗费补贴。”

  祈祥村一位姓余的村民对记者说:“这些地都是生地,至少要培育3-5年才能用。现在谁愿意把种子撒在没有收成的土地上呢?”

  国土局回应:

  占用和开垦很难一模一样

  记者了解到,所谓垦造耕地是将盐碱地、滩涂、荒草地、溪滩地等未利用土地,以及废弃园地、低丘缓坡宜农林地,通过工程技术和人工作业等方式,开垦成水田旱地,种植粮食作物。

  另外,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那么,沈大海开垦出来的土地,是否跟当初被占用的土地“质量相当”呢?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严益生说,这些垦造的土地都是经过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认可的。

  “我们每亩补贴150-300元左右,鼓励老百姓耕种。”至于“质量相当”,他解释称很难一模一样,其他城市也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疑点二

  文件上的中标单位,从未参与投标

  记者调查:

  “临安六建”的签名是假冒的

  记者更深入地调查发现,於潜镇祈祥村东村垦造耕地项目是2009年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立项的招投标工程,但该工程从招标到建设漏洞百出。

  按照临安国土资源局、於潜镇人民政府及“六建公司”三方签订的《临安市2009年度垦造耕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临安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中标单位。

  但“六建公司”法人赵建华表示,合同上的签名不是他签的,“我自己的签名我肯定认得,这个不是我的。”

  在临安公证处,记者还见到一份授权书:“临安六建的法定代表人赵建华代表本公司任命王月为本公司法定代理人,授权其在於潜镇祈祥村东村垦造耕地项目工程参加投标活动。”

  王月又是何许人?按照沈大海的说法,王月是严益道的老婆,也是临安於潜镇祈祥村东村垦造耕地项目的“合法”代理人。记者查询临安市公安局的常住人口详细信息,发现王月为未婚,而严益道为已婚,但严益道的老婆并非王月。

  对于授权书,临安六建董事长赵建华再次重申,他没有参与过该项目的招投标,也未收到王月或严益道的一分钱转包费用,也从未签过这份授权书。

  临安公证处主任陶靖说,公证程序合法,其他言语他不好表态。

  至于严益道的哥哥严益生在临安国土资源局担任要职,陶靖称自己知情,也见过两面,但严益生并没有因为此事打过招呼。对于王月和严益道的关系,他说,“我不清楚,老百姓至今没来反映过这个问题。”

  国土局回应:监管存在漏洞

  该工程项目频频违规,国土局又是怎么监管的呢?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纪委书记严益生说,对于弟弟严益道参与东村垦造耕地项目招投标的事,他并不知情,“可能人家知道我,知道他是我的弟弟会给他方便,但是我在全体职工干部会议上明确表示,只要是我的亲戚过来办理业务,请大家从严把关,别人过来办理条件符合的可以一次审核,我的亲戚过来你们要两次审核、三次审核,一定要从严把关,我就是这么要求的。”

  他还说,对弟弟参与投标的事,是今年1月份,“工程施工人员到我这里来说我才知道这回事。”

  但他也承认,此事件中,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存在监管漏洞,有一定的责任,“得知这件事后,我感到自己是有责任的,就是当时掌握情况太迟。”

  疑点三

  严益道为何能

  领到工程款?

  记者调查:

  严益道凭王月签名领走86万

  记者了解到,从“垦造耕地”立项、招投标到工程验收,再到划拨工程款,始终都是临安国土资源局在监管。事实上,国土资源局先后以工程款、青苗赔偿款等名义支出390万元,这些钱已分四笔划拨给於潜镇政府。本来,应该由临安六建来领取这笔钱。

  但是记者从祈祥村的村账簿上了解到,这些钱并未被六建领走,可以肯定的是,严益道以王月的签名轻松拿走了其中的86万元。

  镇政府回应:

  拨款程序没有错

  对此於潜镇副镇长童祝平认为,镇政府在划拨工程款上并没有过错。

  “我问了当时具体负责的同志,他说当时王月是和严益道一起来的。当时国土局发了介绍信,介绍某某人过来拿钱。我们都是按照市里的规定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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