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受贿,一般都是偷偷摸摸,见不得光的。可最近在河南的一次工程招标中,投标一方却大大方方地在标书上写明:如我公司中标,送轿车一辆。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投标一方在面对处罚,竟然还振振有词。
这家公司果然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顺利地拿到了工程。其他参与投标的建筑公司不服气,反映说这家公司的行为属于"行贿"。郑州工商局认为,所谓的"优惠条件"虽然是公开的,但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应该属于"商业贿赂",处理结果是罚款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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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写进投标书 工商处罚遭拒
发布日期:20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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