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采购违规采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分。
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采购工作人员是否要回避?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20、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要符合哪些条件?
采购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能力,有与采购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采购和管理人员;采购人员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采购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21、招标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2、如何组织标前考察?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23、采购人如何处置投标保证金?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供应商中标后又弃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处理。
24、采购人如何组织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开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开标过程应当由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5、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方法和标准;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26、废标后如何重新组织采购?
在招标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27、中标供应商确定前,采购人能否与投标供应商进行谈判?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招标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8、采购人如何组织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要按政府采购法定方式和程序操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人有能力自行组织的可以自行组织,采购人无力自行组织的,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29、采购人如何做好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
以信息类产品和空调为例,协议供货价是最高采购限价,采购人应组织询价小组进行二次询价,形成不同品牌产品和同品牌产品不同经销商之间的竞争,做到货比多家、价比多家,最大限度节约采购支出。
30、采购人如何正确看待采购效率问题?
一方面,政府采购要按照法定方式和规范程序操作,每个采购项目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公开招标的时间相对较长,法律规定最短也得20天;另一方面,政府采购的规模正在迅速扩大,各地各级采购机构普遍面临提高采购效率的问题,不少地方采取限时办结制的做法,以及大力推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同时提倡特事特办,极大地提高了采购效率。
31、采购人如何正确看待采购价格问题?
节约财政支出是政府采购非常重要的功能,低价优先是采购工作的主要原则之一,关于政府采购价格问题,采购人应该客观地理性地分析,价格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经济走势、市场行情变化、税收成本、供应商竞争的激烈程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有一定的起伏是很正常的事,从总体上看政府采购价是低于市场价格和采购预算的。(下)
来源:中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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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权利义务知多少(下)
发布日期:20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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