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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鸿仪变卖记:谁是内定中标人
   发布日期:2010-4-21   
“鸿飞九天,仪范群伦”。因大肆扩张,巨额举债而经历解体的“鸿仪系”踏上了漫长的清欠重组路。最近一次资产拍卖中,“鸿仪系”再次浮出水面,几经曲折,上演了一场“变卖”大戏。

  去年11月17日,湖南岳阳鸿仪工业园(下称“岳阳鸿仪”)系列公司资产拍卖会在举行前一天被叫停。此后,竞买者与其所称的“内定中标人”展开了一场没有胜负悬念的争夺。今年3月18日,“内定中标人”如愿以偿取得相关资产。而债权人持有的超过2.95亿元的债权,却缩水到了7200万元。

  拍卖“临阵”叫停

  “早知存在‘内定中标人’,我就不会去竞标。”3月18日,自然人左慧(化名)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称她“蹚了次不该蹚的浑水”。

事件起于去年11月3日岳阳市委机关报《岳阳晚报》刊登的一则拍卖公告。

  公告称:受岳阳市中院委托,依法联合对岳阳鸿仪实业公司、岳阳鸿仪电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鸿仪电磁”)、岳阳新振升铝材有限公司(下称“新振升铝材”)、岳阳鸿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励志实业公司等5家进行整体拍卖。上述标的物位于岳阳市鸿仪工业园区,目前有27家承租户从事生产经营。标的物共有土地使用权(工业性质)面积25.3万平方米(约合380亩),地上建筑物面积46.4万平方米,机械及办公设备一批,标的物评估总值约为1.08亿元(其中,380亩工业用地评估价7802万元,建筑物等3074万元)。拍卖时间定于2009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

  据了解,上述5家公司均属于岳阳鸿仪,而岳阳鸿仪为湖南鸿仪集团的关联公司,均属于“鸿仪系”。

  岳阳鸿仪工业园地处岳阳南湖之滨,而南湖是岳阳的“城市之肺”。作为一个岳阳土生土长的房地产商人,左慧深知该地价值,“380亩工业用地7802万元,仅20多万元/亩;如果是综合类用地,目前该地段的价格不会低于150万元/亩,总价值将超过5亿元!”

  2009年11月15日,左慧开始办理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等相关手续,次日上午,所有程序履行完毕。但踌蹰满志的好心情没有维持一天,2009年11月17日,也就是公告所称拍卖时间的前一天,左慧接到拍卖公司电话,称此次拍卖已被叫停。

  第二天上午,左慧仍未死心,前往岳阳市中院,拍卖会果真未能如期举行。“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书,所有相关人员也联系不上。”左慧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后来我才知道,‘内定中标人’在获悉另有竞买人出现后,就找了相关领导,暂停了这次拍卖会。”

  今年3月19日,岳阳市政法委副书记李建安在其办公室里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出具了一份“关于执行岳阳鸿仪系列公司工业园区资产的情况介绍”(下称“情况介绍”)。

  根据“情况介绍”显示,该拍卖案的申请人为建行长沙河西支行,被执行主体为岳阳鸿仪实业公司等上述5家公司,岳阳市中院于2008年3月受委托执行此案。另有中行、工行、交行、岳阳城商行等7家银行也向岳阳市中院申请执行或请求参与分配,共计执行标的超过2.95亿元。但经岳阳市中院司法技术室进行审计、评估,上述5家公司评估总价值为1.08亿元。该案于2009年10月裁定拍卖后,定于2009年11月18日拍卖。

  对于暂停拍卖的原因,“情况介绍”称:因标的物地面上有27家租赁户,湖南鸿仪集团以租赁户可能涉及稳定问题等为由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湖南省政法委相关领导于2009年11月16日批示暂停拍卖,岳阳市中院遂于次日作出了暂停拍卖的决定。

  对于此次拍卖“临阵”被叫停,左慧却持另一种看法。左慧称,她的出现令“内定竞标人”不安,如果拍卖会如期举行将出现两种结果:一是自己出局、“内定中标人”以较高价格中标;二是自己竞得而“内定中标人”被淘汰,“显然,这不是他们想要的结局。” 

  谁是“内定中标人”?

  湖南鸿仪集团在反映情况时所称的“租赁户”,也出现在此次拍卖意向受买人之列。

  李建安出具的“情况介绍”显示,除自然人左慧外,意向受买人还有岳阳市国资委旗下的岳阳国投公司,以及鸿仪工业园区内的2家租赁公司——岳阳金刚铝材有限公司(下称“岳阳金刚”)和湖南新磁机器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新磁”)。

  左慧认为,“内定中标人”即岳阳金刚与湖南新磁,岳阳国投公司不过是个“陪标者”。左慧透露,在2009年12月召开的协调会上,岳阳市国资委与岳阳国投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竞买岳阳鸿仪工业园区资产上意见并不统一,“一个称要买,一个称没钱,当场露了马脚”。协调会中的上述内容,多位与会官员和银行代表予以证实,并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称:“在岳阳鸿仪资产处置问题上,岳阳金刚与湖南新磁二者为联合行动人。”

  公开资料显示,湖南新磁是在租赁鸿仪电磁的基础上于2006年2月组建的一家企业,而后者是此次拍卖被执行主体之一。另外,根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查询的资料,岳阳金刚的主要股东是另一被执行主体新振升铝材的子公司湖南金刚铝材,而新振升铝材的实际控制人是湖南鸿仪集团的关联法人,这意味着湖南鸿仪集团亦参与到了此次竞买。

  关于湖南鸿仪集团,据了解,1999年-2003年间其在湖南资本市场上翻江倒海般吞下了4家上市公司(国光瓷业、张家界、嘉瑞新材、亚华种业)、1家证券公司(泰阳证券)和2家期货公司(泰阳期货、大有期货)等,外界因此将其在资本市场控制的这些企业统称为“鸿仪系”。2004年,随着国家新一轮宏观调控的启动,“鸿仪系”开始“消化不良”,巨额银行贷款、巨额违规担保及众多诉讼迅速浮出水面,岳阳鸿仪资产拍卖案便在此列。2004年8月,“鸿仪系”实际控制人鄢彩宏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截至2005年底,仅“鸿仪系”旗下4家上市公司,涉诉金额即超过23亿元,其中大部分与互相担保有关,“互保圈”涉及湖南超过14家上市公司。为此,2004年,湖南省政府下发湘政办函(2004)214号文件,对涉及“鸿仪系”在湖南证券类企业的诉讼案件实行“三个暂缓”,即:暂缓诉讼、暂缓审理、暂缓执行,防止出现案件审理引起的连锁反应。

  在“三个暂缓”的指导下,湖南鸿仪集团开始踏上重生之路。特别是2007年下半年鄢彩宏恢复自由后,他一边清理残局(“鸿仪系”旗下仅剩的一家上市公司嘉瑞新材目前正与湖南湘晖重组);一边开始专注实业发展,其中以新振升铝材为载体的实体经济近年来取得了较好业绩。《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湖南的调查中,业内人士大多希望湖南鸿仪集团能够脚踏实地做实业,而不再是以“资本玩家”的面孔出现。

  由拍卖到变卖

  尽管左慧四处奔走,但恢复拍卖资产的程序依然迟迟没有启动。

  就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拍卖行为是否能被中止或被暂停一事,李建安拿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一书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解释:该规定的第二十条规定,在拍卖开始前,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有七种,岳阳市中院依据的是最后一种情形,“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另外,该规定的第三十四条规定,“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

  事实上,岳阳鸿仪资产的处置方式开始由公开拍卖悄然转变为由法院主持下的变卖行为。

  “情况介绍”称,经实地调查和分析各方利弊后,岳阳市政法委、岳阳市中院报请岳阳市领导批示同意,决定撤回委托拍卖,由不影响民生、发展和稳定的岳阳金刚、湖南新磁定向竞价变卖上述资产。

  2010年2月5日至2月24日,左慧多次向岳阳市中院及岳阳市政法委相关领导作出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愿意出比其他买受人高出1000万元的价格买下标的物;愿意将承诺的整体成交价款预先打入岳阳市中院指定账户;同意租赁户继续在原地经营,维护地方稳定等,但尘埃皆已落定。

  李建安说,“(由拍卖转为定向变卖是)多方商定的结果,你(左慧的意愿)为什么不在去年12月份的协调会上说明?”

  左慧觉得很委屈,称去年12月份的那次协调会,只是询问了她买受该资产后的拟建项目和用途,并无任何拍卖或变卖的实质性结论,“回过头来看,他们也许从来就没有把我看作该事件中的一个建设者,而始终是一个搅局者。”

  从公开拍卖到定向变卖,债权人能否支持这一做法?

  多次参与协调的相关官员和银行代表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债权人被岳阳市中院告知,如果强制搬迁清场引发不稳定因素,标的物不能交付,走拍卖程序可能导致流拍;再次拍卖,又得在前次保留价上面降低20%,这样,债权人就很难实现债权或只能实现更少的债权。

  退而求其次,建行长沙河西支行等相关债权人最终同意了变卖的方式。

  3月18日,在岳阳市中院的主持下,岳阳鸿仪以定向变卖方式“落户”到了湖南新磁与岳阳金刚。左慧想知道,在她心中价值不低于5亿元的标的物最后“兑现”了多少?李建安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这些资产的变卖价格约为7200万元,“他们只给了这个价,市国资委方面还只肯出6000万元。”

  从拍卖估价1.08亿元最终变卖7200万元,岳阳鸿仪资产缩水了近3600万元。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曹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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