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中标者弃标,报价第二高的竞买人也走了,最终,报价较低的竞买人顺利中标,这荒唐一幕发生在池州市青阳县木镇镇双合村,更荒唐的是,23日,村民向该报反映,弃标者的竞标保证金居然被村委会悄悄退还。对此,村支书解释,因为弃标者天天跑到村里要钱,村里工作都无法开展,无奈只好退钱。
拍卖203亩林地树
池州市青阳县木镇镇地处九华山东麓。
2009年9月5日,经木镇镇政府同意,该镇双合村村委会在木镇镇纪委的监督下对外公示拍卖该村王家塘山场的树木,总计有203亩林地,树种以栎树、杉树、槠树为主,拍卖起价48万元。
竞标须知规定,有意竞标者须交纳10万元保证金,中标后保证金即转为树木拍卖款,未中标者保证金全额退还,若中标后弃标者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高价标成了废标
2009年9月12日上午9点,在双合村村部,竞标正式开始,木镇镇纪委、林业站、司法所、派出所、林业派出所均派员到场监督,部分村民参加了旁听。
曾到场旁听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拍卖开始后,一位竞标者举牌喊出了50万,随后一人跟着加价到55万,然后是87万。就在叫到87万元时,现场停顿了一下,突然本村村民黄和根举起牌子,大声喊出了100万。此后无人加价,中标人当日签订了合同。
然而9月14日中午12点到了约定的交付竞标款时间,中标人却迟迟不来交钱。
保证金“悄悄”退了
报价55万元的竞买人最后中标,村民们其实认为很不合理。
但是,村民介绍,喊出87万元的竞标人是外地商人,竞标失败后就离开了,报价55万的竞买者这才渔翁得利。村民们也只能接受。
由于被拍卖的林木属于集体所有,按照规定所得的竞标款和没收的保证金大部分应该按照人头发放给本村村民,但直到现在山场的树木被砍伐光了,村民应分的补偿款却还没有踪影。
于是,去年底村民们联合起来,将问题反映给了青阳县纪委。
然而,事情很快又有了新的变化。
不久前,村民们获悉,村委会竟将没收的10万元竞标保证金“悄悄”退还给了弃标者。
一位村民说,村里之所以迟迟不分配拍卖所得,可能是早就想退保证金,而弃标者系村支书的亲戚。
退还保证金系无奈
天价标缘何成了废标?弃标后不予退还的履约保证金为何又“法外开恩”?带着疑问, 3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青阳县木镇镇采访了双合村村支书朱忠义。
记者:当时是谁喊出了100万元?为何又弃标?
朱忠义:举牌喊价的是黄和根,他在本村务农没有钱。
记者:没有钱他如何拿出了10万元?
朱忠义:报名的不是他,是朱中全。
记者:喊价时朱中全在不在场?
朱忠义:和黄和根坐在一起。
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弃标后,保证金是不予退还的,为何后来还是退了?村财镇管,退保证金可向镇里汇报?
朱忠义:黄和根是个喜欢操事的人,村里有好事他都想分一杯羹,当时报价100万元,他纯粹是胡闹,弃标后,保证金被没收,他又天天跑到村里要钱,村里工作都无法开展,最后经过部分村干部代表和村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同意退保证金,后来分两次退还了10万元保证金,镇里有领导知道此事。
记者:最后以55万元成交,这笔买卖可划算?
朱忠义:48万元的起拍价其实是就高不就低,村里也不亏,48万元的起拍价是按照市场价得出的。
镇纪委将展开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木镇镇人大主席汤礼华告诉记者,双合村村委会退还弃标者保证金一事,没有向镇里进行汇报,他们将立即成立由镇纪委牵头组成的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作者:乔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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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保证金咋退给了弃标人?
发布日期:20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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