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几家单位参加“北京中天恒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的投标,每家缴纳数万元竞标保证金。8月23日,商家们在公司约定日期来开标时发现,公司已人去楼空,相关业务经理电话关机。据了解此次“招标”有20多家公司来投标,共缴纳了约200万元竞标保证金。
招标公司高层携投标保证金“人间蒸发”的事件并不罕见,2007年4月在陕西就出现过投资公司老板失踪,上百家竞标企业被骗的先例。竞标成功对一个参与竞标的企业来说,就意味经济效益。参与投标就是企业为自己创造一次机会,当企业把握机会的同时,如何识别真假招标成为维护自身利益的关键。
确定招标人是否具有招标资格
首先,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首先要确认招标单位是否具有自主招标资格。目前我国招投标事业中呈现的是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和自行组织招标并存的格局。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规则的继续完善和市场主体的不断成熟,招标在节约资金、保证质量方面作用的日益显现,大型企业集团组建了自己的招标机构和队伍,通过招标采购企业日常生产所需的原料、设备等,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从这一现实情况出发,《招标投标法》对自主招标也给予了肯定,并对自主招标的条件进行了限定——《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这里指出了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一是有编制招标的能力,二是有组织评标的能力。这两项条件不能满足,必须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所以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首先要确认招标单位是否具有自主招标资格,若招标单位本身并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而进行自主招标的,属于违法行为,投标人要警惕这种“招标”行为是否有骗取投标保证金的嫌疑。
明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也就是说,投标人保证其投标被接受后对其投标书中规定的责任不得撤销或者反悔。否则,招标人将对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一般投标保证金是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交的,投标人看过招标文件以后分析是否有中标的可能才决定是否投标,因此有单位规定“凡购买本招标文件前必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元的投标保证金”,这种没看招标文件就交投标保证金的做法属违法行为。因此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前要注意查询相关法律与文件。以防上当受骗。
了解招标公告发布地点与时间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16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按国家计委2000年6月30日发布的《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国家计委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
此外,政府采购的信息来源主要是《中国财经报》和其他指定媒介。
因此,投标人要通过正确、安全的渠道获取招标信息,在上述提到的相关媒介查看招标公告,确保招标信息的真实、可靠,维护自身利益。
信息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作者: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