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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老大投标未中状告楚雄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0-10-9   

  参加完政府部门组织的招标活动,一个公司觉得,自己的进口产品落选,而一个“山寨”产品却顺利中标。于是他们向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多次提出质疑,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后,将楚雄州财政局告上法庭。8月30日,楚雄市法院审理了此案。

  落选企业

  “山寨货”中标 进口产品落选

  “政府招标本应找到物美价廉的正宗进口产品,没想到招到‘山寨’货。”昆明世隽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陆女士说。1月14日,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对楚雄州人民医院塑胶地板的采购进行招标。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产品必须符合进口“T”级材料制造标准,品牌在国外注册并生产,须提供原厂证明文件等内容。开标当日,采购中心确定的拟中标单位为昆明宏鹏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品牌为“英国欧莱宝”。

  对此,陆女士的公司1月27日两次以传真方式,向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了中标的“英国欧莱宝”塑胶地板是在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没有在其他国家有过相关注册,因此不能满足“品牌国外注册”的招标要求等质疑。

  2月9日,采购中心和楚雄州财政局仅就“投标产品属‘T’等级”这个问题作了答复。2月21日,陆女士的公司以采购中心“未认真审查投标人资格,致使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等问题向州财政局投诉。并于3月29日重新投诉,理由是,英国注册的欧莱宝品牌产品不包括塑胶地板,中标的欧莱宝塑胶地板是由广州欧宝实业有限公司在国内申请注册的,于1月3日才初审公告,现尚未取得商标权。

  陆女士的公司认为,楚雄州财政局在明知中标人可能不具备投标人资格、明知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认证材料可能虚假、明知是非注册品牌而冒充注册品牌的情况下,在其他供货商再三的质疑声中,未履行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其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公司的合法利益。请求法院判处州财政局未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

  州财政局
  3家公司合格 取报价最低者

  楚雄州财政局的代理人称,1月27日,开标当日,昆明宏鹏电子工程公司、昆明世隽进出口贸易公司等5家投标商参与竞争性谈判。

  评标小组对5家投标商提供的产品进行了认真的综合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昆明宏鹏电子工程公司等3家招标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按财政部相关规定,“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据此,采购中心在评标结束后当场宣布,拟中标单位为报价最低的昆明宏鹏电子工程公司,中标品牌为欧莱宝,中标价为426万元。

  昆明世隽进出口公司当天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函,质疑中标品牌不是“T”级产品,并要求公示其“T”级检测报告。采购中心遂责成昆明宏鹏电子工程公司再次提供“T”级产品检测报告,在收到重新核实检测报告的同时,采购中心于2月9日对昆明世隽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质疑作出答复:“该中标结果有效,维持原中标结果。”

  中标企业

  各项指标均合规定

  州财政局于3月5日对昆明世隽进出口公司的质疑进行了答复:中标产品为“英国注册、韩国KCC株式会社制造、广州欧宝实业公司销售。”在签订供货协议时,会要求中标单位发货时必须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文件承诺的相关证明材料。

  记者电话联系上昆明宏鹏电子工程公司的一负责人沈先生。“是不是山寨货,我们有在英国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是不是假冒伪劣产品,我们有国家检测机构的各项证明,所有检测项目都合格。”沈先生说,昆明世隽进出口公司是业界的“老大”,但在参加楚雄州人民医院塑胶地板的招标中,由于他们产品的级别达不到标书要求,自然就落标。他们已将涉及到公司产品的所有材料都提供给法院,只有等法院判决。

  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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