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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青原区政府被指违规采购
   发布日期:2010-11-30   
     吉安市青原区建设一座投资3100万元的东固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在装修进入工程扫尾阶段时,发现“忘了装空调”。为了“补救”,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完成了120万元空调的“定标”,并且指定为某品牌。

  在业内一片哗然的质疑声中,当地参与招标过程的监督部门回应称:“程序存在不妥,但时间太紧,没办法。”

  对此,有律师表示,青原区政府采用了多种采购方式相结合的“创新”采购,这明显违反了“投标时间不少于20天”和“不能指定品牌”的有关法律条例规定,“政府可能是规避公开招标,但未能绕开法律”。

 
     正在紧张装修中的东固纪念馆3100万建东固纪念馆,东井冈公园东固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以下简称东固纪念馆)内堆满了建筑材料,一群工人正在忙碌,一名工人爬上了天花板焊接铁管。纪念馆2009年开工建设,这时已进入装修“吊顶”阶段。

  建设这个纪念馆,是为了缅怀革命先烈,展现中国革命在东固(吉安市青原区东固镇)这一段不能忘记的峥嵘岁月。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享有“东井冈”之誉的东固革命根据地就创建在这里,毛泽东、朱德、陈毅、曾山等在这里战斗过,是第一、二次反“围剿”的旧战场,陂头“二七会议”旧址、东固平民银行、东固革命烈士纪念塔等革命历史遗址,现已辟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东固纪念馆由中央预算投资1860万元,地方配套1240万元,建筑规模为4000平方米。预计明年1月18日正式开馆。

  指定空调品牌两天“定标”

  “陈列布展施工工作一般时间为三个月,但给施工单位的时间只有两个月,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加班加点,确保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陈列布展工作。”对这一状况,东固纪念馆的业主——吉安青原区委宣传部很着急。

  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工人们提出需要先装空调铜管,这时青原区委宣传部才想起来“忘了装空调”的事情。

  正在东固纪念馆紧张装修的一位工人介绍,如果等室内装修好了,到时候要再装空调的话,就需要打破墙体,因为空调的管道有些是需要铺设在墙体内的。“这样的话,就等于是返工了,不仅浪费建筑材料,还影响工期,所以要在装修过程中就铺好管道。”

  身为项目法人代表的青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蔡国华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补救”,让空调进场,绝对不能影响工期。

  因此,11月10日,吉安市青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在吉安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了“吉青采2010067号空调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称,受采购人(青原区委宣传部)委托,经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对空调采购实行竞争性谈判。公告显示,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为11月10日到11日,投标截止时间为12日上午9时30分(也是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在区林业局六楼开标室。

  从招标公告看来,此次招标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只有两天时间。

  而在区机关事务中心10日发出的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中提到,“投标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生产厂家授权的空调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中标后安装前提供原件)”。

  “我们的厂家有的在北京,有的在更远的地方,有些文件资料须到厂家拿,两天时间哪来得及?”吉安当地一名不愿具名的空调经销商质疑道。其他多家空调厂家的经销商也对此表示疑惑。

  让他们更加感到疑惑的是,此次空调招标为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大家本应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但招标文件的“项目要求”中明确指出某品牌为推荐品牌。

  “都指定要那品牌的空调了,那还要公开招标干什么,直接采购不就行了?”当地其他品牌空调经销商表示,“有失公平、公正。”

  接着,其他多家空调经销商望“标”兴叹:“我们都没来得及投标,就已经开标了。”

  一个事实让他们确信了这一切,该指定品牌的空调吉安经销商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了投标(按“谈判原则”交纳了3万元保证金)、中标。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按照程序一步一步来的

  如何在短短的两天时间内完成中标的?

  面对业内的质疑,11月22日,中标品牌的空调吉安经销商崔光春介绍说,早在投标之前,青原区的谈判小组(由青原区从吉安市各单位部门请来的3位专家组成)找到他,针对空调采购进行询价和谈判。

  崔光春向谈判小组提供了“东固纪念馆空调多联机组、商用、分体空调设备报价单”,价格一共是133.5236万元,另外还提供了空调铜管、风管等附件单价。

  事实上,在投标之前与中标品牌空调询价的同时,谈判小组对另外两家品牌空调也进行了询价。

  青原区分管政府采购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尹德剑,他在11月18日受访时介绍,通过询价发现,几大品牌空调向他们报出的价格,分别在120多万元和110多万元,附件价格另计,为二三十万元。

  “通过向周边县市走访了解”,尹德剑认为中标品牌空调的价格并不是很贵。

  尹德剑还称,通过在吉水县、新干县等周边县区了解到,这些县区的行政中心大楼等,都是采购了中标品牌的空调,“所以我们就借鉴了他们的经验,还是决定采购该品牌的空调”。

  尹德剑介绍,在询价之后,谈判小组开始与该品牌空调吉安经销商进入谈判程序。“开始中标品牌空调的报价,设备加上附件,一共是一百六七十万元。经过谈判小组多次谈判,最后以120万元敲定设备和附件。”

  “专家也认为这个价格没有什么利润,一般的经销商都不会答应”,尹德剑表示,但中标品牌空调吉安经销商是“看在政府形象工程上,才答应以这么低的价格包下这个空调工程”。“在谈判过程中,纪检等监督部门在场,我们都是按照程序一步一步来的,谈判中在场的人都把手机关掉了。这种谈判一定要把价格谈到最低,专家对此非常负责。”

  □监督单位:有些程序确实违反规定

  但作为监督单位的青原区财政局,对此次区政府招标却表示“有些程序确实违反了一些规定”。该局副局长余润生11月18日受访时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能少于10天,一般都在10天以上”。

  余润生承认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有不妥之处。“但是没有办法,时间确实太紧了,上面又催得急,不能按时完工那事情就难办了,大家都交不了差,都是为了赶紧把事情做好。”

  □未中标品牌:遭遇不公要求重新招标

  政府的苦衷,并没有得到其他未进入投标程序的空调厂家经销商的理解。

  余润生证实说:“就在开标的当天(11月12日)下午,我们就接到了几大品牌空调经销商的投诉,说招标不公平。”

  此后,吉安市纪委、青原区纪委等有关单位也接到投诉,要求取消此次招标再重新招标。

  直到11月22日,吉安市青原区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空调招标的事件仍陷入纷争当中,有关部门也介入调查。

  □中标品牌:能取消这次竞标更好

  对于此次招标,中标品牌空调吉安经销商崔光春向记者透露,他并不想中标此项空调工程,“本来我要170万元,这么低的价格(120万元)我肯定是亏本的,能取消这次竞标更好”。他透露,他的压力很大,因为青原区政府强调,“既然我答应了做,如果不完成此工程,那我就要被列入区政府今后的‘黑名单’之中,还要没收当初交纳的3万元保证金”。对这一说法,青原区政府有关官员给予了证实。

  目前,中标品牌方面已经订了货,东固纪念馆内正在安装当中,整个装修工程也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律师:青原区政府做法存在违规

  对此事件,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认为:“青原区政府在采购空调过程中,采购方式在最开始就是错误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肖文军称,在政府采购中,以公开招标为原则,其他采购方式为辅,只有遇到救灾、抗洪等紧急情况,政府才可能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需要的货物。而空调作为通常用品,在一般情形下不具有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情形,不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肖文军分析说,《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中,不存在招标的问题,而是确定供应商名单问题。”肖文军认为,对于青原区政府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招标环节,加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直接指定某一品种而“倾向”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这种“创新”恰恰体现出了政府“此次空调采购本来就应该是适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另外,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肖文军表示,青原区政府在这次招投标过程中,显然违反了这两部法律的有关规定,“存在违规采购,可能是故意规避公开招标,结果却出现了多种采购方式结合的‘创新’采购,但这样的举措并未绕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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