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法监察支队:
《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已经市司法局依法登记,登记号为“HFGS-2019-14”,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5月7日
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
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健全建设市场诚信体系,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实现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履约行为信用评价,是指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用计分方式对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履约行为进行的量化评价。
前款所称的项目单位是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甲方。
第三条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合肥市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纳入履约信用评价范围。
第四条 信用评价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园林绿化五个类别。同一施工企业承揽不同类型工程,履约信用分别评价。
第五条 履约信用评价以单个施工合同为评价单元。项目单位应于工程项目完成竣工(交工)验收或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评价,将评价结果书面告知施工企业,并书面反馈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
第六条 市公管局负责建立和维护履约信用评价系统,以半年为周期发布履约信用评价最终得分,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中的应用。
第七条 履约信用评价规则:
(一) 单个合同工程项目履约信用得分:验收合格得基础分60分,其余得分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信用评价标准》赋分。
(二)单个评价周期履约信用得分:当期无评价项目,信用分取上期最终信用分;当期有一个评价项目,信用分取该项目信用得分;当期有多个信用评价项目,信用得分取当期评价全部项目信用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最终信用得分:上期最终信用得分与当期信用分算术平均值,另加施工企业当期获得下列工程质量奖项得分。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获得詹天佑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市政金杯奖、大禹奖、李春奖加3分,获得黄山杯、禹王奖、安徽交通优质工程奖加2分,获得琥珀杯、庐州杯、广玉兰杯加1分。
第八条 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合同终止的,该合同项目的施工企业不予以评价。
因施工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转包、出借资质、违法分包等情形的,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该合同项目履约信用评价分值为零。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公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有效期二年。
附件:合肥市建设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信用评价标准
合肥市建设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信用评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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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指标 |
指标分项 |
分值 (40分) |
评价结果 |
备注 |
1 |
合同签订 |
中标通知书发放30日内签订合同的,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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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出30日签订合同,项目单位认可的,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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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键岗位 人员 |
项目经理未发生变更的,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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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承诺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测量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等)经批准更换人数不超过总人数50%的,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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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同工期 |
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办理竣(交)工或完工验收手续的,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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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办理竣(交)工或完工验收手续,项目单位认可的,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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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竣工验收 |
首次竣(交)工或完工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的,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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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农民工工资 |
未发生下列情形的:4分 2、被人社部门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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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标后约谈 |
未发生因合同履约项目单位要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约谈的,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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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质量 |
未发生质量事故且未因质量问题被县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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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未发生质量事故但因质量问题被县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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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施工安全 |
未发生安全事故且未因安全问题被县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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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未发生安全事故但因安全问题被县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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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明施工 |
未因文明施工问题被县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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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综合评价 |
项目单位根据工期进度、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质量安全管理、配合项目单位日常管理、及时移交完整的竣工档案材料等综合评价,5分 |
5 |
注:1、施工企业符合1—15指标分项规定情形的,项目单位按照规定分值予以记分,否则记0分。
2、对第16指标分项项目单位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客观、公正予以记分。
3、对不涉及到的评价指标,该项得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