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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5-8 12:02:3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纲要》描绘了我省“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是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的行动纲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增强执行《纲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级政府要把《纲要》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工作重点,认真分解落实,综合运用市场、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障《纲要》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做好规划实施的衔接与协调。省发展改革委要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向省政府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抓手,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奋力开创美好安徽新局面!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45

(《纲要》文本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印发,并在省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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